各部门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为做好2012年我院教师职称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具备职称申报条件的教职工。
二、申报条件
具体申报条件见《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的通知》(粤人职[2000]38号)相关规定(学院Q群共享中下载)。
三、人事处于
特此通知。
人事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