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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工作职责

时间:2021-04-23 15:20:35    来源:人事处    此新闻被浏点击:

一、拟定学院人员编制计划,经董事会审批后组织实施和管理。
二、负责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,经学院董事会审定后组织实施。
三、负责制订、修改学院的人事管理制度,经学院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。
四、负责拟订学院工资福利方案,经学院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。
五、负责学院招聘工作,包括发布招聘信息、进行招聘、组织面试等。
六、负责学院教职工师资培训管理工作,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评审、教师岗前培训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、职称英语考试和其它人事考试管理等工作。
七、负责学院教职工人事关系代理、户口迁移等工作。
八、做好教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、解除、终止等合同管理工作。
九、负责办理学院教职工的入职、离职、调职有关手续。
十一、负责全院教职工的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、劳动保护和工伤事故等办理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学院中层以下教职工的考核、任免和奖惩工作。
十三、负责学院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工作,做好职工的请假、休假、销假等事宜。
十四、负责学院教职工工作证的制作、管理及发放工作。
十五、负责学院人事、劳资的统计报表工作。
十六、负责为教职工开具各类证明、介绍信等工作。
十七、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、材料归档更新等工作。
十八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