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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工作职责 时间:2021-04-23 15:20:35 来源:人事处 此新闻被浏点击:次 一、拟定学院人员编制计划,经董事会审批后组织实施和管理。二、负责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,经学院董事会审定后组织实施。 三、负责制订、修改学院的人事管理制度,经学院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。 四、负责拟订学院工资福利方案,经学院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。 五、负责学院招聘工作,包括发布招聘信息、进行招聘、组织面试等。 六、负责学院教职工师资培训管理工作,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评审、教师岗前培训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、职称英语考试和其它人事考试管理等工作。 七、负责学院教职工人事关系代理、户口迁移等工作。 八、做好教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、解除、终止等合同管理工作。 九、负责办理学院教职工的入职、离职、调职有关手续。 十一、负责全院教职工的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、劳动保护和工伤事故等办理工作。 十二、负责学院中层以下教职工的考核、任免和奖惩工作。 十三、负责学院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工作,做好职工的请假、休假、销假等事宜。 十四、负责学院教职工工作证的制作、管理及发放工作。 十五、负责学院人事、劳资的统计报表工作。 十六、负责为教职工开具各类证明、介绍信等工作。 十七、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、材料归档更新等工作。 十八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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