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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制医疗保险卡办理须知

时间:2010-03-18 12:00:00    来源:人事处    此新闻被浏点击:

序号

需重制卡情况类别

办 理 方 式

携 带 资 料

办理地点

1

参保人所持医保卡上的姓名、身份证号(或广州市社会保险电脑号)与实际不符

1.参保单位经办人先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料变更手续;

2.单位经办人(代办人)再到市医保中心对应制卡银行医保卡办理点办理重制卡手续。

1.加盖了社保经办机构资料更正确认公章的《参保人员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申请表》;

2.更改人身份证复印件;

3.经办人身份证;

4.原医疗保险卡和专用存折。

市医保中心医保卡业务服务厅对应制卡银行医保卡办理点

2

遗失、损坏医疗保险卡

1.先通过制卡银行服务电话办理口头挂失(光大银行广州分行95595,农业银行广州分行95599,广州市商业银行83966288);

2.再到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。

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
 

对应制卡银行广州市区任一营业网点

3

遗忘、泄露医疗保险卡交易密码

到对应制卡银行广州市任一营业网点办理密码挂失

医疗保险卡遗失后,在办理挂失期间,可暂凭银行开具的医疗保险卡挂失证明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医保定点医院,按规定办理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登记、记帐手续;普通门诊看病时,医疗费用由个人现金支付,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仍按月正常注入个人医疗帐户。